该公约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 随着女孩表达权, bambini, 女孩和男孩都可以说的权利和I的责任… dell’IO POSSO NARRARE…
这是从远方来,诱导我们记住古希腊文明一种认识,即, 从我们目前了解, 首先他强调了字作为一个自觉的表现 徽标 (思想), 对于里面的人可以表达你同意或不同意.
字, 在对话, 这也是该剧的心脏. “正如希腊悲剧中的英雄, 通过的“’我可以说,“的主题讲话给别人他的动作, 和其他人认识它能够说' (利科, 2005, P. 113).
正是掩码长度的描述了字符 - “成虫“,“声音响亮的” - 这推导出“人”, 他/她谁拥有的声音说及陈词, 他表示,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是''L'的表现形式我可以说,“公约和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面具, 木制的,由演员所穿穿着舞台上的政治或道德问题上,他们想使我们联想到人, 它有让观众区分面部特征的人物和声音,方便收听语音功能.
说话和听到…
- “每个人都有自由表达自己的言语思想的权利, 书写或通信的任何其他手段'. (Cost.27-12-1947. 第一部分: art.21).
- “缔约国应确保有谁能够明辨的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对任何事影响孩子的孩子,it, 对儿童的意见应适当考虑,考虑到她的年龄和成熟程度. 为此,, 就是应特别听证机会是孩子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权利, 1989, 艺术. 12).